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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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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361000241647320.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