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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厦门):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九日
Html/2010-07
附件: 2361000241643540.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