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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财务指标标准值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各试点县财政局,自治区直属金融企业:

  为规范开展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09年度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财务指标标准值的通知》(财办金〔201019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自治区直属金融企业按规定报送2009年度绩效评价有关资料(含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材料)。

  二、请自治区直管县财政局将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及汇总分析于20101031日前直接报送我厅(地方金融处),并同时报所属市财政局。

  三、各市财政局于20101110日前将本地区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及汇总分析报送我厅(地方金融处)。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印发2009年度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财务指标标准值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为了规范开展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093号)、《财政部关于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092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财金〔2009169号)等文件规定,依据金融企业报送的财务数据资料,我部分行业计算了各绩效评价指标的标准值(详见附件14),以及各行业资本利润率增长水平实际值及行业调节系数(详见附件5),现予印发。

  为核定绩效评价结果,请中央管理金融企业按规定报送2009年度绩效评价有关资料(含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材料)。请省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地方金融企业的绩效评价得分,反馈金融企业,并于20101130日前,将本地区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及汇总分析报送我部。

  附件:1.银行类金融企业绩效评价财务指标标准值

  2.保险类金融企业绩效评价财务指标标准值

  3.证券类金融企业绩效评价财务指标标准值

  4.综合类金融企业绩效评价财务指标标准值

  5.各行业资本利润率增长水平实际值及行业调节系数

 

相关文件下载:[2010]15号[1].转发财政部厅关于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