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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社区卫生管理体制,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全面推进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发展,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反映。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