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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广西革命老区建设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批复

广西革命老区建设基金会:

  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的条件,同意确认你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地方税务局            民政厅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