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