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工信委(局)、发展改革委(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煤矿机械化改造,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财政厅、工信委、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 政 厅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