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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审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资格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审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乙级代理

机构资格问题的通知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批申请书》及申报材料悉。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颁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证书编号:政采代(乙)字第201114]。请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