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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关于对原产于圣马力诺共和国的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7号 颁布日期:2007-11-01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自
2007
年
11
月
1
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圣马力诺共和国的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特此公告。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