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记载事项变更的通知
- 发文文号:闽财购〔2014〕24号 颁布日期:2014-06-29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
证书记载事项变更的通知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记载事项的申报材料悉。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记载事项变更:机构地址由“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9号贤南商厦9层404室”变更为“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三层”。请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