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
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
各省属金融企业,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