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要求,结合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实践,省政府绩效委组织对《四川省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经省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