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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四川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原则同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现将报告和所附的《四川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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