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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145号)精神,全省用3年时间建立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实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机制。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运行平台建设工作,省法制办负责权力清理规范和行政职权目录管理,监察厅负责电子监察。

 

为有效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监察厅分别制定了《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试行)》,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113

附件:
川办发2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