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5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
甘肃省财政厅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