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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规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8号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8号 颁布日期:2009-08-31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法规类型: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