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