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1〕8号)和国务院要求,现将《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印送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专此通知。 附件: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
科技部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