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五批)的通知》(财税〔2013〕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二十五批)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