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黄鹤乡撤乡建镇的请示》(石柱府文〔2013〕1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黄鹤乡,设立黄鹤镇。以原黄鹤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黄鹤镇的行政区域。黄鹤镇人民政府驻鱼龙村大坝组(原黄鹤乡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共辖14个乡、18个镇。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