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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四川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