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四川省“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