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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

管理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支行

现将《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32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7月31

附件: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