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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准厦门同安新联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准厦门同安新联通采购

招标有限公司乙级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资格的通知

 

厦门同安新联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批申请书》及申报材料悉。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准厦门同安新联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颁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证书编号:政采代(乙)字第201316]。请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