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征管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