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双龙场乡和三坝乡行政区划建制的请示》(丰都府文〔2013〕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双龙场乡,设立双龙镇。以原双龙场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双龙镇的行政区域。双龙镇人民政府驻双龙社区8组(原双龙场乡人民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三坝乡,设立仙女湖镇。以原三坝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仙女湖镇的行政区域。仙女湖镇人民政府驻竹子社区1组(原三坝乡人民政府驻地)。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