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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变更自治区农牧业厅所属部分执法机构名称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变更自治区农牧业厅所属部分执法机构名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名称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内蒙古自治区家畜改良站”名称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家畜改良工作站”。

  二〇〇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