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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柯以敏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浙江省文化厅:
  浙文外〔2013〕25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嘉兴市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柯以敏,于2013年5月30日至6月2日到浙江省嘉兴市演出。
  此复。

2013年5月20日

抄送:浙江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马来西亚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