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监察厅、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安全监管局:
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普宁市“3.26”重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督查组(以下简称省督查组),对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省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 英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永生 省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张 渝 省监察厅副厅长
温伟群 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
郑勇明 省工商局副局长
潘 游 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
罗云庆 省公安消防总队总工程师
省督查组日常工作,由省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负责。
省府办公厅
201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