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
粤交费〔2013〕597号请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深圳水官高速公路连接线(清平高速公路)交工验收通车和收费站收 费设施经验收符合省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按全省高速公路统一标准,即按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一至五类车的收费系 数分别为1、1.5、2、3、3.5;收费标准按0.6元/标准车公里执行。
附件:
1.深圳水官高速公路连接线(清平高速公路)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表
2..深圳水官高速公路连接线(清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省府办公厅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