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卸煤码头对外开放的请示》(锡政发〔2011〕8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卸煤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卸煤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出入境人员、货物、物品、交通工具及安全生产监管,完善疫病疫情卫生防疫各项措施,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