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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卸煤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卸煤码头对外开放的请示》(锡政发〔20118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卸煤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卸煤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出入境人员、货物、物品、交通工具及安全生产监管,完善疫病疫情卫生防疫各项措施,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