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政法规
省政府关于同意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二期舾装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二期舾装码头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的请示》(通政请〔20111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二期舾装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二期舾装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出入境人员、货物、物品、交通工具及安全生产监管,完善疫病疫情卫生防疫各项措施,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