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测绘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二次测量标志普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测绘局制定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二次测量标志普查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