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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撤销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设立高资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镇江市丹徒区部分乡镇区划调整的请示》(镇府发〔20113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以其原辖区域设立高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人民路1号,管理1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