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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省长领导省政府工作,副省长协助省长工作。现将新一届省政府领导同志的分工通知如下:

梁保华,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编制、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蒋定之,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计划、重点项目、金融、税务、省政府办公厅、信访和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协助分管人事、编制、监察、财政、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发展计划委员会、人事厅、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省政府参事室、地税局、物价局、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地方志办公室、农村信用联社,省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

联系金融机构驻江苏的分支机构,省国税局、档案局,财政部驻江苏监察专员办、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中国保监会南京特派办。

吴瑞林,负责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工商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分管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地质矿产勘查局、华东地质勘查局、测绘局。

张桃林,负责科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计划生育、卫生、血防方面工作。

分管省科技厅、文化厅(文物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厅(中医药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省社科院、科协、文联、作协、社科联、红十字会。

张卫国,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外事、侨务、旅游工作。

分管省外经贸厅、旅游局、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侨务办公室、贸促会江苏分会。

联系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侨联、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外经贸部驻宁特派办。

黄莉新,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水利、扶贫方面工作。

分管省农林厅、水利厅、乡镇企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粮食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林业局、农业科学院。

联系省气象局、供销合作总社。

李全林,负责工业、交通(港口、航空)、通信、能源、安全生产、核应急方面工作。

分管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交通厅、信息产业厅、成套局、盐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局、地方铁路办公室。

联系省总工会、烟草专卖局、煤矿安全监察局、江苏海事局、通信管理局、邮政局、民航江苏省管理局、华东石油局、南京铁路分局、徐州铁路分局。

  权,负责环境保护、民政、公安、司法、民族宗教、统计、体育、残疾人、老龄、妇女儿童方面工作,联系驻江苏部队。

分管省环境保护厅、民政厅、公安厅、司法厅、国家安全厅、民委(宗教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统计局、体育局、监狱管理局。

联系省残联。

  卫,负责教育、城乡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建设厅、建筑工程管理局。

联系省地震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三年三月三日

文件下载: 苏政发〔2003〕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