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明确我市两所高校级别的请示》(连政发〔2001〕173号)悉。经研究,同意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相当于副厅级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人员编制、经费渠道均不变。其内部机构的设置,由你市直接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另行核定。
二○○三年三月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2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