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呼包鄂区域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