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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面完成省政府2002年度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书的地区给予表扬的通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特别是经过各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基本做到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稳定。部分省重点补助市、县(市、区)认真按照省政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书要求,狠抓落实,努力在挖掘自身潜力上下功夫,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尽到了保一方平安的责任。为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2002年度完成省政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任务书的如东县人民政府等7个县(市、区)及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并对7个县(市、区)各奖励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0万元。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同时,也希望其他市、县(市、区)要以受表扬的地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千方百计,全力以赴巩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为加快富民强省步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通报表扬名单

二○○三年四月一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2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