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常熟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常熟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苏府呈〔20036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新港镇与东张镇合并设立新港镇,镇政府驻碧溪。行政区划调整后,新港镇行政区域面积113.79平方公里,人口10.36万人,辖25个居委会、48个村委会。

二、同意将支塘镇与任阳镇合并设立支塘镇,镇政府驻支塘。行政区划调整后,支塘镇行政区域面积93.75平方公里,人口4.91万人,辖4个居委会、24个村委会。

三、同意将董浜镇与徐市镇合并设立董浜镇,镇政府驻董浜。行政区划调整后,董浜镇行政区域面积62.54平方公里,人口5.41万人,辖9个居委会、28个村委会。

四、同意将辛庄镇与杨园镇合并设立辛庄镇,镇政府驻辛庄。行政区划调整后,辛庄镇行政区域面积70.06平方公里,人口4.92万人,辖2个居委会、21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3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