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委、办、厅、局,省各有关直属单位: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汽集团)重组方案已经5月7日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重组南汽集团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重组南汽集团。通过产权结构调整和增资扩股,促进南汽集团的产权多元化。将国家下放的跃进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跃进集团)投资南汽集团的24.49亿元,分别由跃进集团持有20.49亿元、省国信集团持有2亿元、省交通产业集团持有2亿元。南京市国资委注入跃进集团4亿元资本金。省国信集团和省交通产业集团分别对南汽集团各增资2亿元。由跃进集团的24.49亿元(由南京市国资委授权、注入)、省国信集团4亿元、省交通产业集团4亿元,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7.79亿元、华融资产管理公司5.94亿元合资重组南汽集团。重组后,南汽集团的股本总额由原38.22亿元增加到46.22亿元。
二、同意南京市国资委将其在南汽集团中的产权24.49亿元授予跃进集团经营,并由南京市政府授权跃进集团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跃进集团占南汽集团总股本的52.98%。
三、以2002年为基数,将南汽集团年新增增值税中省和南京市地方留成的各50%,由省市财政部门在5年内安排财政支出,注入各自的投资主体的资本金内,专项用于对南汽集团的投入。省市政府鼓励各出资方在5年内继续投入。
四、授予南汽集团基建、技改项目省级审批权;由省有关部门负责,帮助跃进集团落实作为国务院批准的120家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和520户重点企业应享有的有关优惠政策。
五、授予南汽集团对下属和控股企业人事管理权,南汽集团所属企业的经营者可试行年薪制等薪酬激励办法,具体形式由董事会决定。
六、在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同意授予南汽集团派遣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华事项审批权。
七、在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同意南汽集团所属全资企业所得税统一缴纳。
八、南汽集团享受南京市国有企业“三联动”改革优惠政策。事权涉及南京市范围内的由南京市政府负责解决。需省政府协调的重大问题,可安排专题研究解决。
九、省市有关方面增资的8亿元,必须以现金方式注入南汽集团,并确保5月25日前到帐,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督查落实。南汽集团要设置专门帐户,确保全额用于生产性投资。
跃进集团隶属关系的调整,给我省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带来了新契机。南京市和省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重组南汽集团的有关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把汽车产业培育壮大成为江苏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3〕5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