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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共场所非典型肺炎防治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公共场所非典型肺炎防治卫生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4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