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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中加合作苏州枫华高级中学正式建校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中加合作苏州枫华高级中学正式建校的请示》(苏教发〔200360号)悉。经研究,同意中加合作苏州枫华高级中学正式建校。希望你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学校依法办学、健康发展。

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5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