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中加合作苏州枫华高级中学正式建校的请示》(苏教发〔2003〕60号)悉。经研究,同意中加合作苏州枫华高级中学正式建校。希望你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学校依法办学、健康发展。
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5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