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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农业农机局:

为完善我省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工作,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原有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doc

 

江西省财政厅  中国保监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西监管局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卫生厅  江西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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