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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药监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二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5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