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陈志刚同志为江苏工业学院院长;
任命左健民同志为江苏工业学院副院长;
任命孙小强同志为江苏工业学院副院长;
任命蒋必彪同志为江苏工业学院副院长;
任命陈奎庆同志为江苏工业学院副院长;
任命王卫星同志为江苏工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8〕7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