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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陈志刚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陈志刚同志为江苏工业学院院长;

任命左健民同志为江苏工业学院副院长;

任命孙小强同志为江苏工业学院副院长;

任命蒋必彪同志为江苏工业学院副院长;

任命陈奎庆同志为江苏工业学院副院长;

任命王卫星同志为江苏工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8〕7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