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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精神,我省承担15个改革试点项目。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是贯彻实施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加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推进教育改革的出发点,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坚持统筹谋划,搞好总体设计,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把改革的力度与社会的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确保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引导各地各校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增强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承担改革试点任务的地区和单位要尽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完善配套政策,积极开展改革实践;要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分工具体、责任落实;要在认真履行职责分工的同时,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把握改革进程,掌握改革动态,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把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引向深入。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