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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表彰第三届江苏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推广专项奖励制度的通知》(苏政发〔199626号)的有关规定,省农业科技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第三届江苏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奖进行了评审,提出了评审意见。经研究,省政府决定,“专用小麦品质栽培改良机理及其调控技术转化应用”等18项科技成果为第三届江苏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获奖项目,“无公害优质稻米标准化生产及产业化开发”等43项科技成果为第三届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获奖项目,并对扬州大学农学院、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获奖项目完成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各获奖单位再接再厉,为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全省农业科研、推广战线要向获奖单位学习,努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加快农业新技术推广步伐,提高江苏农业科技竞争力。

附件:

1. 第三届江苏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获奖项目及完成单位

2. 第三届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获奖项目及完成单位

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3〕10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