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江苏省丹阳师范学校并入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的请示》(镇政发〔2003〕84号)悉。经研究,同意江苏省丹阳师范学校并入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同时撤销江苏省丹阳师范学校建制。原丹阳师范学校的教育资源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统一调配使用,在校生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培养,毕业后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文凭。
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3〕8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