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太湖流域环境监察执法“六查一提高”活动的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08〕3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