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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撤除苏州市南大外环路尹山等收费站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除苏州南大外环路尹山收费站的请示》(苏府呈〔2007〕340号)、《关于撤除204国道常熟收费站及230省道光福收费站的请示》(苏府呈〔2007〕416号)、《关于南大外环尹山等收费站撤除后有关问题处置意见的报告》(苏府办〔2008〕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除苏州南大外环路尹山收费站、204国道常熟收费站和230省道光福收费站,自2008年4月1日起停止对过往车辆征收通行费。

二、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请你市在停止收费15日之内,撤除收费站收费设施并恢复道路正常通行,完成道路移交管理等工作。

三、请你市负责做好撤站后收费人员安置工作,并先期偿还收费站剩余债务,确保撤站工作稳妥实施,维护社会稳定。偿还资金补助问题,结合全省收费公路改革方案统一研究。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8〕17号 .doc